因为春节期间违规给教师发放合计1.3万购物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正县天门乡中心小学校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天门乡中心小学后勤主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和县教育局纪检书记被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县纪委监委今年初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处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的意见》。对天门乡中心小学的问题,就是按照《意见》中明确的,凡是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必须‘一问三责’进行严格处理的。”方正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丁越介绍。
近年,方正县纪委监委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扭住不放,久久为功,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他们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理念,着力健全长效机制,狠抓制度执行。今年2月,该县制定出台《方正县纪委监委关于严格规范处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九凡是九必须”,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提供了刚性抓手。
《意见》规定,“凡是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必须由县纪委信访和案件管理室归口集中管理,统一建立台账”。同时,填写《严格规范处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记实表》,对受理、监督、审查、调查及巡察工作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确保问题线索来源全覆盖、无遗漏。据此,该县2018年以来,受理处置的37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全部归口录入工作台账。
《意见》明确,“凡是监督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必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凡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本人及相关责任领导必须在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向组织如实汇报整改情况”。去年以来,该县3人因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被批评教育、提醒谈话,7人分别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汇报整改情况。
为突出重点,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意见》规定,“凡是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以及中高考等重要时间节点,必须重拳整治,及时提醒提示,严明纪律要求,深入明察暗访,保持高压态势”。“凡是开展巡察监督工作,必须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重要内容,逢察必查,专项处置,优先办理”。“凡是审查调查中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必须作为重点,并在‘违纪事实’中将被审查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单列出来,表述在‘违反政治纪律’之后、‘违反组织纪律’之前”。今年元旦、春节期间,组成12个明查暗访组,3个专项检查组,通过调阅“车辆管理平台”“税务发票系统”数据、查阅财务账目,发现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线索9件,查实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6人。
《意见》还规定,“凡是党的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尤其是具有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必须依纪依规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查处”;“凡是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必须‘一问三责’”;“凡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必须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切实发挥查处一案、警醒一片的震慑作用”。该县对2018年以来,查处的33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全部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019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查实的3个问题线索,直接责任人均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全县形成强大震慑,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