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学用结合不够好;有的履行协助职责有差距,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发挥不好;有的工作标准不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近日,贵州省纪委监委召开十二届省纪委内部督查工作总结会,总结回顾十二届省纪委内部督查工作,研究谋划今后一个时期内部督查任务。
“开展内部督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自我监督、自我净化的有效抓手,是贵州回答‘谁来监督纪委’问题的制度创新。”贵州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建立内部督查制度、开展内部督查,让纪检监察机关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有效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自身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推动形成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自上而下、纵横贯通的强大监督合力。
贵州省纪委监委着眼于强化自我监督、刀刃向内,学习借鉴巡视巡察方式方法,建立内部督查制度,制定内部督查工作规划,探索开展内部督查工作。随着连续4个年度内部督查工作圆满收官,实现十二届省纪委对全省9个市(州)纪委和所有省管国企纪委、省属高校及省市(州)共管高校纪委内部督查全覆盖。
与此同时,贵州构建省市县三级纪委上下联动、同步推进、交叉进行的工作格局。全省共组建660余个督查组、抽调2600余人次,实现对市、县、乡三级纪委和省、市、县三级国企纪委、学校纪委等1800余个纪检机构内部督查全覆盖。
实践中,贵州省纪委监委在不断总结往年内部督查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先后建立督查人员库、“督查微课堂”和对督查组纪律作风开展“后评估”等制度机制,建立健全与巡视巡察、信访、案管、审查调查等机构部门信息互通、监督互动机制。该省还把内部督查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结合起来,与被监督单位的党员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采取集中进驻、集中体检的方式,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开展内部督查。通过发现问题、分析研究问题、推动问题整改、改进完善工作的闭环工作机制,围绕政治建设、履职尽责、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深入开展内部督查工作,进一步推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贵州省纪委监委将每轮督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均面对面原原本本向被督查单位通报和反馈,督促立行立改。在此基础上,省纪委监委还针对内部督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召开集中反馈会,将共性问题向各市(州)纪委监委、省管国有企业和省属本科高校纪委进行集中反馈,要求被督查纪检监察组织(机构)针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抓实整改,尚未接受督查的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也要自觉把自身摆进去,全面开展问题排查和整治。
“既要通过内部督查分析查找症结,也要用制度打造‘紧箍’。”贵州省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负责人介绍,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该省纪委监委坚持以制度立规矩,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陆续制定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办法》《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纪检监察干部“四要十不准”》等制度规定。
此外,贵州省纪委监委把从严管理、强化监督贯穿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全过程,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坚持有信必核、有案必查、违纪必究。截至目前,通过内部督查发现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74件,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8人。
“要有监督别人的底气,就必须自己首先在各方面走在前、做到位、过得硬。”贵州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站在新起点上,要严格对标对表党中央对纪检监察队伍的要求,在有序扩大内部督查对象范围、优化内部督查方式、完善内部督查制度、抓好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等方面深入调查研究,开展更多探索。(通讯员 曾娜)